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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考区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出炉(附主要时间信息表)

更新时间:2024-05-06 

根据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此前发布的通知《 上海市2024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可知,2024年上海考区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出炉,详情如下:

务工作安排

考务事项

时间安排

相关内容

考试报名

2024年4月9日10:00-4月18日16:00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报名。

报考条件详见:三、报考要求

报名流程详见:四、报考事项

资格核查

2024年4月9日10:00-4月19日16:00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需接受在线资格核查(自动或人工)。详见:四、(五)资格核查

抽查复核

2024年4月20日

-4月22日

报考资格存在问题的人员将被设置为“核查不通过”,对抽查复核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应于核对确认期间联系报名点咨询,逾期视作报名不成功。

核对确认

2024年4月23日10:00-4月24日16:00

通过资格核查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再次核对确认信息。考生网上信息显示为“资格核查通过、报名完成”,方可视为报名成功。详见:四、(六)核对确认

考试不设补报名或补确认环节,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和确认,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准考证打印

2024年6月12日10:00-6月14日16:00

报名成功的人员应按时下载并打印纸质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

参加考试

2024年6月16日

考生应带齐相关证件和考试用品,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准时安全赴考,考试期间须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和具体时间等内容详见:二、考试设置

成绩公布

2024年8月中旬

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成绩查询。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

合格证明发放

一般为考试成绩发布后

三个月左右

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证书”栏目查询证明办理进度。

纸质合格证明领取时间可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领证通知栏。

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高级经济考试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考试分为2个批次实施,各批次专业类别的划分和考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题型

2024年6月16日

9:00-12:00

高级经济实务(第1批次)

主观题

14:30-17:30

高级经济实务(第2批次)

主观题

报名方式

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策规定、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等,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

各市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一次性告知、报考资格核查、日常监管、不实承诺处理等工作。

高级经济师

报考要求

(一)报考对象

1.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2.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对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二)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详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附件。

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中级职称,可作为报考知识产权专业高级经济考试的条件。

(三)关于报名条件的说明

1.报名条件中的学历或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或学位,包括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等,报考人员应完成学业并获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肄业证书、结业证书除外)。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报名系统在线自动核验的,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完成验证/认证。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院校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因按有关机构规定,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时间,请有参考意向的相关人员提前合理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2.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年限的总和,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3.其他符合本市2024年度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要求的人员,也可在本市报名参加2024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栏应选择“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经济领域其他职业资格”栏应选择“符合地方有关规定的其他资格或证明”。

答题要求

1.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黑色墨水笔。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2.建议应试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3.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