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卫健委健康管理师考试三级论文答辩辅导(一)3

发表时间:201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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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考试三级论文答辩辅导(一)3

  三、咨询目标与方案

  本例中,求助人的丈夫感情出轨作为应激源,是引起求助者心理障碍的原因。然而,应激源的存在,并不必然导致出现心理障碍。认知疗法的理论认为:合理的信念会引起人们对事物适当、适度的情绪和行为反应;而不合理的信念则相反,往往会导致不适当的情绪和行为反应。根据埃利斯的“ABC”理论,感情问题的困惑作为一种应激源并不直接引起心理障碍。在这个应激源与求助者的心理障碍之间,有一个异常反应的因素。这个异常反应就是求助者的错误认知。也就是所谓的非理性观念,正是这个非理性观念的错误认知,才使求助者在存在情感受挫的应激源的情况下,产生抑郁症状明显的心理障碍。

  另一方面是通过对求助人深层的人格原因探讨,让求助人找出产生她目前情感困惑的真正原因。

  因此,引导求助者以正确的认知,理性的观念去看待发生在身上的应激源,将会改变求助者的情绪以及行为。通过丈夫感情出轨的行为,看到夫妻关系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使求助者正视现实,调整心态,克服或减轻业已存在的心理障碍。能够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现实、面对人生,把握未来生活的幸福。

  四、双方共同商定咨询方案:

  1、确定咨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咨询师方面:

  (1)热爱本职工作,坚定为社会做奉献的信念,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增强技能,提高自身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求助者建立平等友好的咨询关系;

  (2)卫健委健康管理师不能因求助者的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国籍、宗教信仰、价值观等任何方面的因素歧视求助者;

  (3)卫健委健康管理师在咨询关系建立之前,必须让求助者了解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特点、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以及求助者自身权利和义务;

  (4)卫健委健康管理师在对求助者进行工作时,应与求助者对工作的重点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应与求助者达成书面协议;

  (5)卫健委健康管理师与求助者之间不得产生和建立咨询以外的任何关系,尽量避免双重关系,更不得利用求助者对咨询师的信任谋取私利,尤其不得对异性有非礼的言行;

  (6)当卫健委健康管理师认为自己不适合对某个求助者进行咨询时,应向求助者做出明确的说明,并且应本着对求助者负责的态度将其介绍给其他合适的卫健委健康管理师或医师。

  (7)卫健委健康管理师始终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求助者方面:

  权利:

  (1)求助者可以根据个人的意愿选择咨询师;

  (2)对咨询过程不满意可要求更换咨询师;

  (3)对咨询方案、咨询收费、咨询时间有知情权、协商权和选择权。

  义务:

  (1)遵守咨询机构的有关规定;

  (2)遵守和执行商定好的咨询方案、咨询收费、咨询时间等方面的规则;

  (3)求助者应尊重咨询师,按照约定时间不失约、不迟到,如果有特殊情况提前通知咨询师;

  (4)向咨询者提供真实资料,积极参与探索,按规定付费,完成商定的作业。

  2、日程安排与收费:

  咨询时间:每周一次,每次1小时。第一阶段目标4次,以后日程视咨询情况再另行商定。

  咨询收费:每次费用100元。

  3、咨询效果的评估标准:

  (1)心理测验结果:通过咨询开始前和结束时的心理测验—抑郁自评量表的结果进行评估;标准分从咨询前的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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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有明显降低,并争取降到50分以下。

  (2)求助者的自我评价和主观体验:失眠、抑郁状态有所改善。

  (3)求助者生活及社会功能的改善:可以进行正常的饮食、睡眠。恢复正常的人际交往和工作。

  (4)咨询者的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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